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查阅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其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特编制本指南。
一、市营商局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市营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及《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市营商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ningan.gov.cn
2.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举行听证会等方式发布。
三、市营商局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s://www.ningan.gov.cn/nasrmzf/c104728/zfxxgk_ysq.shtml,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市营商局办公室(地址:宁安镇通江路583号宁安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办公室413室。邮编:1574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市营商局办公室(地址:宁安镇通江路583号宁安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办公室413室。)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市营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营商局办公室为申请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宁安镇通江路583号,邮编:157400。联系电话:0453-7868110.营商局违法举报电话:0453-7655566;电子邮箱:nasysjdj@163.com。
营商局息咨询电话:0453-765556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