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部署要求,以生态优先、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为核心理念,组织编制了《宁安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19〕291号)等文件要求。
三、文件主要内容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级、县(市、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乡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作出的具体安排,是乡镇进行空间治理的工具,是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规划、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1)目标定位与空间策略
(2)乡镇国土空间格局
(3)空间布局优化
(4)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布局
(5)基础保障体系
(6)历史文化与地方特色风貌
(7)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8)规划传导与实施
(9)村庄“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
宁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