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工作安排,我市通过认真普查、充分调研,并经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实地测绘、评估历史价值,确定我市沿江街历史文化街区(马俊街大澄路至通江路段)的宁古塔历史文化博物馆、宁安市马骏纪念馆、宁安市社会福利院3处建筑符合历史建筑确定标准。
现对确定的历史建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反映。
联系部门: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7686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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