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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6-07-08 来源: 宁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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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12日至6月8日,第四巡察组对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25日,巡察组向农业农村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5项42个问题,截止5月25日,已完成整改42个,未完成整改0个,其中有21个问题按照有关要求不宜公开,不宜公开事项已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递交说明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4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公开21项,其余21项不宜公开事项已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递交说明。

1.关于“六届市委第四轮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中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缺乏长效机制和有效监督问题”问题的整改。

已于2025年10月建立巡察整改长效监督机制,同时对各事业单位和基层党组织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已在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中明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专项推进。

2.关于“六届市委第四轮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中整改工作质量不高问题”问题的整改。

2026年5月份已对各党支部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对问题整改存在不足的党支部,要求其进一步整改,同时要求各党支部强化整改佐证材料审核和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整改材料归档。

3.关于“七届市委第四轮第四巡察组黑土地保护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整改跟踪问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田长职责,完善更新田长台账,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年初以来围绕黑土地保护各项工作累计下乡督导检查6次,扎实推进工作落实;三是落实月调度在线填报,全面掌握“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学深悟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坚持每次会议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已在2025年10月形成“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同时于2026年5月召开会议推动各党支部对会议开展情况开展自查,2026年12对开展情况再进行检查。

5.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学深悟透不到位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2025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定期开展了学习研讨;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计开展研讨7次,学习10余次;三是中心组成员已按要求开展了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四是中心组成员就分管领域共计开展宣讲4次。

6.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学深悟透不到位中理论学习结合实际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局机关和下属党支部已对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进行补学,未开展的软弱涣散党支部正在进行处理。

7.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学深悟透不到位中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国防教育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2025年8月开展了学习;二是于2026年1月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补学;三是提示各党支部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行补学。

8.关于“党组织履行核心职能有欠缺中落实上级部署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行日调度,日排名,对排名靠后乡镇重点督导,下发提示函,到2024年2月9日,宁安市农村改厕户码激活率达到90.1,问题整改完成。二是2023年度宁安市玉米单产提升项目整改已完成。三是已按照“三普”工作进度全力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9.关于“党组织履行核心职能有欠缺中生态环保履职不力。”问题的整改。

已推动宁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5年9月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管理制度,秸秆综合利用档案已由相关负责同志完善,畜禽散养密集区已按要求划定,包保责任制已落实。

10.关于“党组织履行核心职能有欠缺中未严格履行权责清单职责。”问题的整改。

已组织工作人员在5月份对国家投入资金、设备和设施的相关合作社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1次。

11.关于“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①截止到2025年底三资共发现问题392个,排查数量高于牡丹江平均数。②排查问题宁安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个重点整治内容加强排查力度,7个方面都发现问题。③宁安镇小唐村因移资产数和实计数量不一致导致村无法入村固定资产,渤海镇小朱家村在扶贫产业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均已入村固定资产。

2)①已排查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轮作补贴5个问题,农机购置补贴与全省同步,工作人员同机具、购机农户合照,政策落实完善,无问题发生。②2023年第三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中的农田灭鼠资金经与财政部门积极沟通,已于2025年4月25日支付完成。③通过对项目全过程管理单位和施工方进行督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并严格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和合同支付条款约定支付工程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二期)已于2025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支付。④组织专题学习,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全力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抢抓黄金施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多点开工,平行施工,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⑤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整改,该项目于2025年12月由第三方单位黑龙江明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出具《关于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业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竣工验收意见》、《关于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业建设项目(新建)竣工验收意见》,并核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12.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短板弱项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薄弱。”问题的整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并于2025年10月13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同时开展风险排查,2025年共开展风险排查10次,召开2次分析研判会议,切实提升整体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1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有欠缺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于2026年3月建立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及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责任,并同步明确保障措施。

1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有欠缺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压力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坚持对出现的违法违纪情况在党组会或支部会上通报,已开展6次。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按照相应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形成有力震慑。

15.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中对下级党组织监督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下发工作提示,明确要求各党支部规范“三会一课”程序、推动党员有序转出,按照《市直机关党务工作者白皮书》开展工作。对无活动能力的支部已加强联系,同时对未在本地的退休党员正有序推进组织关系转接,建立党员联系台账,在2026年12月前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16.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中未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问题的整改。

已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1人,委员2人。

17.关于“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中未按规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

机关党委及下属各党支部已坚持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推动各党支部反馈开展情况,同时机关党委坚持对下属党支部会议进行指导,2026年7月、12月对下属党支部统一进行集中检查,对开展不力的下发工作提示函,对僵尸党支部按程序进行清理。

18.关于“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中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已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政治生活,对各支部开展情况已强化指导与审核。班子成员已按规定列席分管领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19.关于“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中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问题的整改。

已下发工作提示,机关党委及下属各党支部已坚持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推动各党支部反馈开展情况,同时机关党委坚持对下属党支部会议进行指导,2026年7月、12月对下属党支部统一进行集中检查,对开展不力的下发工作提示函,对僵尸党支部按程序进行清理。

20.关于“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中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下发工作提示,推动各党支部参考《市直机关党务工作者白皮书》开展工作,坚持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同时已对相应开展情况进行了提醒。按照各支部反馈目前均能按月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6年7月、12月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再进行集中检查。

21.关于“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中党建材料管理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已于2026年1月制定《党建材料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由专人负责党建材料的分类、整理与存档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党建材料得到系统化、规范化的妥善保管,同时要求下属各支部参照执行。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0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化。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0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共计0个问题交办信访件办理。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整改措施仍需继续深化。下一步,局党组将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扎实做好后续工作。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对照整改进展,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紧盯不放,久久为功,确保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暴露出的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推动整改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和推动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提升宁安市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以工作实绩检验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3-5631066;电子邮箱nwdzb7623461@163.com。

中共宁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6年5月25日     

来源:宁安市农业农村局

撰稿:王志强

校对:王雪峰

一审:陈国军

二审:谭荣文

三审:吕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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