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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财政局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日期: 2026-07-02 来源: 宁安市财政局财政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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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6〕29号)要求,宁安市财政局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对象名单、检查范围、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名单

1.宁安市自然资源局;

2.宁安市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

3.宁安开放学院;

4.宁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宁安市众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检查范围

原则上检查2025会计年度,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及有关单位。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依照规定开具财政往来结算电子票据等情况。

(二)国有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四、检查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黑龙江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文件。

五、公示期限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9日。

联系人:张传军      联系电话:0453-7699186

宁安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日  

来源:宁安市财政局财政监督股

撰稿:杨靓

校对:张传军

一审:张传军

二审:蒋黎黎

三审:郑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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