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新时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统筹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的通知》〔2021〕-1266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宁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成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规划》旨在提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化落实宁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分区与重点区域,分类布局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为统筹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立项实施提供依据。
二、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 30 天。
三、公示方式
宁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电子邮件地址:natdzz@126.com
邮寄地址:宁安市古塔东街55号
邮政编码:157400
联系电话:0453-7628960
宁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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