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转办信访案件销号公示
问题编号:MDJDH127
基本情况:2025年春季已对开垦的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交办函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立即收集整理相关证据,组织技术测量认定,对擅自开垦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经调查取证鉴定,案件已超出行政处罚权限。林业和草原局将该案移送宁安市公安局,公安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8号)文件第一条中的内容,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林业和草原局已申请宁安市检察院进行刑事立案监督。
责任单位: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
整改目标:按照案件查处、植被恢复、追责问责“三到位”要求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至1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举报受理部门: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453-7655072
联系地址: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反应,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 8日
牡丹江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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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举报 地市 |
受理 编号 |
举报 内容 |
责任 单位 |
是否 属实 |
属实 情况 |
办结 状态 |
办理进展 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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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牡丹江市 |
MDJDH127 |
宁安市三菱乡泉眼村一组村民黄立志在村东侧的白土山承包四十垧国有林地,但未种植林木,而是私自开荒,造成水土流失,骗取植树补贴,要求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市民要求信息严格保密处理) |
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 |
是 |
基本属实 |
已办结 |
2025年春季已对开垦的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接到交办函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立即收集整理相关证据,组织技术测量认定,对擅自开垦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经调查取证鉴定,案件已超出行政处罚权限。林业和草原局将该案移送宁安市公安局,公安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8号)文件第一条中的内容,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林业和草原局已申请宁安市检察院进行刑事立案监督。 |
朱玉国 18845328379 赵月智15846470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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