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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巡山清套”专项行动的公告

日期: 2025-12-12 来源: 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动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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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按照全省关于加强东北虎豹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宁安市开展“巡山清套”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行动范围:宁安市全域

  行动内容:

  1、对宁安市全域进行全面巡查,清理非法猎捕工具,尤其是猎套、猎夹等。一经发现非法猎捕工具,将依法予以收缴,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3、严禁通过短视频、直播、电商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非法猎捕、杀害、出售、购买、驯养、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信息。禁止在网络平台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4、野生动物资源属国家所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设置猎套、猎夹、捕鸟网等非法猎捕工具均属违法行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举报:欢迎广大市民朋友检举揭发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行为。

举报电话:

林草局:0453—7622183。 

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15504536915

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让我们携手行动,从自身做起,为野生动物的生存和繁衍贡献一份力量!

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动保股

撰稿:窦艳峰

校对:武宪刚

一审:张永鹏

二审:徐东峰

三审: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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