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 > 其他政府信息 > 重大决策预公开

关于《宁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日期: 2024-12-26 来源: 生态环境局
【字体:

关于《宁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土壤、农村、地下水工作要点的通知》(黑环发 (2024)27号)要求,我市组织编制了《宁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4-2030年))。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工作部署,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形成以粪肥还田利用为纽带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新格局。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指南提出,要科学有序推动规划编制工作,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划目标,科学测算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提出适用可行、成效明显的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制订本规划。

三、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八部分,分别为规划总则、区域概况、规划目标、规划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保障措施;规划时限为2024-2030年;规划目标203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7%,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实现资源化利用。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达到100%,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到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规划确定了重点治理区域,提出优先针对重点治理区域建设粪污收集点。规划将畜禽养殖户养殖量较大的、粪污不易收集的、河流两岸的乡镇作为重点治理区域,包括石岩镇、马河乡、海浪镇、兰岗镇、宁安镇、三陵乡、卧龙乡,以及牡丹江干流(宁安段)、镜泊湖作为污染治理的重点区域,采取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日常监督,针对养殖密集区内的养殖户继续推进建设粪污临时贮存设施规划将在牡丹江干流(宁安段)两岸以及镜泊湖周围10m范围内划定为禁牧区,禁牧区外 50m 范围内严格控制施用经简单堆沤发酵后的粪肥,积极推广实施农业三减,以控制在雨季和冰雪融化期粪污随雨水径流汇入水体。对宁安镇、石岩镇等沿江乡镇、村屯,科学布局产业发展,适度控制养殖规模,放牧活动控制在禁牧区外。规划远期,考虑建设总容积不少于 23 万立方米的第三方有机肥加工厂、粪污收集点、粪污贮存设施等,以满足规划指标要求。

关于《宁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来源:生态环境局

撰稿:肖帅

校对:张影

一审:王玉飞

二审:肖帅

三审:付爱民

附件下载:

  • 相关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