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效】关于印发《宁安市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宁政办规〔2024〕1号
  • 2024-06-24
  • 2024-06-24

【有效】关于印发《宁安市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日期:2024-06-24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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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现行有效

各乡、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宁安市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第84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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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

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黑政办规〔2023〕3号)和《牡丹江市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业提档升级,带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我省“要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推动粮食精深加工,做强绿色食品加工业”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以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为核心,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目标,顺应农产品市场发展变化趋势,立足于我市区位优势、农产品生产资源优势,支持龙头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优化结构布局,强化科技支撑,促进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宁安农产品加工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强化政府支持。以市场消费为导向,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培育和打造一批高附加值的名牌产品,努力开拓国内外中高端市场,把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重点,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政府服务,加大扶持力度。

——坚持绿色发展推动提质增效。把绿色发展作为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主攻方向,注重构建绿色加工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有机统一。引导产业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降成本、补短板、强弱项,提升产业发展质效。严格执行农产品(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确保农产品加工的质量安全。走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之路,重视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提高原料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科技支撑依靠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产业发展的第一动能和第一竞争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生物、数字等技术赋能农产品加工业,引导产业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传承和发展传统工艺,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推动农产品加工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坚持集聚发展促进产业融合。把产业聚集、融合发展作为根本路径,促进加工产能向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和物流节点集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打造原料供应、加工转化、现代物流、市场营销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

——坚持错位发展,集聚集成发展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各区县产业定位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避免同质化竞争,突出比较优势,走非均衡发展道路,努力实现差异化和错位化发展。综合考虑原料资源和运输半径,加强产业引导以园区为载体延伸产业链促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发展,实现产业规模效应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二、做大做强重点产业农产品加工

“米、渔、肉、菜、菌、药”等农产品加工产业为重点,科学谋划加工布局、重点方向、发展目标,引领农产品加工实现较快增长。

(一)水稻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响水大米核心产区及辐射范围。

2.重点方向。开展稻米精深加工和农副产品综合利用,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科技化水平。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水稻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9亿元,比2022年增长97%,年均增长18%。

(二)玉米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玉米集中连片区相关乡镇。

2.重点方向。优化种植结构,增加种植面积,合理布局种植基地,加快石岩镇、镜泊镇鲜食玉米种植基地建设,稳步提高生产能力。

3.发展目标。2026年,玉米全产业链产业较2022年增长20%左右。

(三)冷水鱼产业

1.区域布局。主要分布在钻心湖、尔站河等河湖流域。

2.重点方向。实施鲟鳇鱼产业综合体项目和鲟鳇鱼养生食品项目,将产业与科技、旅游、研学等相结合。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渔业收入达到2.2亿元,比2022年增长27%,年均增长5%。鲟鳇鱼产业综合体项目,年加工鲟鳇鱼500吨,其中年产鲟鳇鱼子酱50吨,鲟鳇鱼制品400吨。实现销售收入2.4亿元,年增长不低于30%。

(四)预制菜产业

1.区域布局。蔬菜产业基础相对较好的相关乡镇。

2.重点方向积极发展标准化生产的即、即食、即配类制菜产品以及相关制备和配套产业聚力打造关东大厨房预制菜产业。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预制菜加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比2022年增长30%,年均增长15%。

(五)马铃薯产业

1.区域布局。马铃薯产业基础较好的相关乡镇。

2.重点方向。依托现有成型的种植技术,推广“选用良种+深松整地+大垄栽培+合理密植+测土施肥+节水灌溉+全程机械化”种植技术模式,建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品种选用和质量标准,种植规模和质量逐步扩容提升。

3.发展目标。2026年,马铃薯全产业链产值较2022年增长15%左右。

(六)肉类加工产业

1.区域布局。宁安市经济开发区和相关乡镇。

2.重点方向。推动中小型肉类加工企业整合发展,扩大冷鲜肉生产规模,大力发展高端、优质牛肉制品,扩大市场份额。推进肉制品加工。

3.发展目标。2026年,主要畜产品加工能力大幅提升,畜产品加工增加值5亿元,增长25%,屠宰加工能力进一步增强,规模企业屠宰量占比达到30%以上。

(七)食用菌产业

1.区域布局。具有该产业基础的相关乡镇。

2.重点方向。调整食用菌种植结构,转变生产方式,加大食用菌产品研发、品牌打造,加强和完善食用菌产品销售体系,发展资源循环利用型产业。

3.发展目标。2026年,全市食用菌总体生产规模稳定在3.5亿袋,食用菌总产量达到1.75万吨(干品),食用菌年产值达到10.5亿元。

(八)中草药产业

1.区域布局。宁安市经济开发区及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相关乡镇。

2.重点方向。以药材精深加工为重点,支持企业开发中成药、生物医药等医疗健康养生产品。

3.发展目标。2026年,完成药材深加工项目。设计年初加工能力为3500吨,年产值1.05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农产品加工结构布局

1.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布局。根据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分布,合理布局农产品加工业。大宗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发展粮油精深加工,畜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肉产品加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发展专精特产品加工,重点发展主食、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和预制菜加工,形成生产与加工、科研与产业、企业与农户相衔接配套的上下游产业格局。

2.统筹推动农产品初加工与精深加工协调发展。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提升商品化处理能力。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过剩初加工产能化解转移和短缺精深加工产能加快建设,推动初加工与精深加工合理配套、有机衔接、融合发展、互促共赢。

3.配套发展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主攻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稻壳米糠等副产物开发利用,不断挖掘农产品加工潜力,提升增值空间。

(二)加快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4.拓展精深加工领域。紧盯中高端市场,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瞄准工程工艺新、发展潜力大、加工效益好的新兴产品,积极推进合成材料及生物工程、预制菜等产业发展,开拓新领域,培育新动能。

5.提升加工技术水平。改造升级传统加工业、壮大新兴农产品加工业,推动精深加工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积极引进吸收国内外一流技术,转化落地一批科技项目,促进企业提升生产效率和科技含量。

6.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追溯等体系认证,促进信息技术与经营管理、产品研发、供应链优化等深度整合,提高企业规范管理能力,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发展提供支撑。

(三)做强绿色食品加工业

7.大力开发绿色食品产品。坚持“稳增量、优结构、强主体、增效益”,立足各地资源禀赋、主导产业,引导开发一批品质高、品牌响的绿色食品产品。重点推动发展大米等精加工高端系列产品,发展冷水鱼、预制菜等深加工绿色食品,积极引导各地发展“小而美”“优而精”的特色绿色产品。

8.推进绿色食品加工项目建设。依据绿色食品加工业发展布局和方向,进一步梳理重点绿色食品加工产业链,谋划和储备重点项目。集中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绿色食品加工项目,推进专业化绿色食品产业园区建设,提升绿色食品加工能力。

9.打造绿色食品加工示范样板。以绿色食品品牌为纽带,以绿色食品企业为载体,按照产加销一体、种养加循环、产学研融合的发展模式,发展一批集生产加工、市场销售、消费体验、专业服务于一体的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示范样板,放大品牌综合效应,提升品牌增值空间。

(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绿色发展

10.推广循环发展模式。鼓励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各类资源,引导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大力推进“资源—加工—产品—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

11.提高装备设施使用效率。鼓励建设和使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技术装备。提高已建农产品加工设施的使用效率,积极推广相关技术,促进农产品冷藏库、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使用效率大幅提升。

12.提升资源利用率。引导加工园区加快应用节水、节能等环保技术装备,推动开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

(五)拓展农产品加工多种业态

13.支持农民合作社等向加工流通业态延伸。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烘储、直供直销等设施,发展“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和设施装备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和企业。探索粮食产后统一烘干、贮藏、加工和销售的经营方式。

14.鼓励企业全产业链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业前端、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为主要形式,构建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

15.创新模式和业态。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发展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现代农产品加工新模式。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中央厨房等业态,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四、专项行动及任务分工

(一)精深加工企业培育行动。做大现有精深加工企业,加快已有加工企业技术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向产业链中高端发展,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两端延伸,不断提升企业加工转化增值能力。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整合扩张、上市融资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培育精深加工领军企业。扩大精深加工企业群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重点引进大型加工企业。积极培育一大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中小企业,增加企业数量。发挥优势加工企业作用,提升企业引领行业发展能力。大力发展民营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活力。[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二)绿色食品加工提升行动。扩大绿色食品加工规模,利用绿色有机、寒地黑土、非转基因等资源优势,加速发展冷鲜肉、冷水鱼、预制菜加工等绿色食品打造全国领先的绿色食品产业集群。提高绿色食品加工质效,在生态环境好、获证产品多、产业规模大的区域,依托绿色食品龙头企业,促进绿色食品加工向精品化、高端化发展,固提绿色食品产业优势。保障绿色食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绿色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预警与质量安全管控,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机制,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三)科技创新升级行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充分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项目,提升企业及农户的科技水平。与涉农高校充分对接,将新技术成果转化运用到实践生产中。利用协同创新体系,组织专家指导加工企业提档升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利用速度。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密切协作,采取“产学研”形式,共建专业性的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力争在农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上有所突破,开发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新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广泛引进先进适用技术、现代加工设备、工艺流程和先进管理方法,在注重传统工艺技术与高新技术集成与优化的基础上,发挥传统技术的最大潜能与整体优势不断提高传统农产品加工业的加工能力和劳动效率。[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四)优质品牌打造行动。更新理念培育品牌,充分利用“黑土优品”培育推广,提升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选择大米、肉类、冷水鱼等优质产品,指导企业进行“黑土优品品牌申报工作”增强企业产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推动知名农产品“应申尽申”。强化新一轮“三品一标”认证,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规模。同时,借助绿博会、哈洽会等展会平台持续开展宣传推介,扩大品牌影响力。[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五)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行动。优化经开区布局,集中建设标准厂房、冷链物流等服务体系,推动标准化生产、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网络,实现“一园多能、一区多业”,提高园区承载、服务能力。以骨干企业为牵动,重点招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预制菜、肉类制品加工、中药饮片及中草药提取等项目。引导加工产能集聚,重点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向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三园集中,推动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与业集群、产业强镇重点项目有机结合增强园区辐射动能力。[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六)市场营销推广行动。充分调研市场需求,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质优价为目标,充分利用农业展会、产品对接会、产品发布会等平台,围绕电商销售、直播带货等新型营销手段,推动传统营销与现代营销方式相结合,建立健全营销体系。培育营销团队,利用行业协会等开展营销培训,提升营销队伍素质。增强市场开拓能力。[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七)招商引资提升行动。实施常态化招商行动,优化招商工作机制,启动头雁计划,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构建政府指导、招商部门操作、运营机构服务、园区承载的招商运作体系。运用新媒体、新技术,重点面向市外、省外、境外,加大城市形象宣传、品牌故事传播,深挖省内高校和科研单位人才智力、科技成果和校友资源。围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领域招商,续延链补链强链聚链。瞄准重点地区招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和港澳台区域投资。突出龙头企业招商,重点对接引入优秀企业投资。[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八)推进标准体系建设行动健全标准体系,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建立完善对标国际、轨全国、符合省情的农产品加工标准。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生产主体制定标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标准执行,加强标准宣传贯彻,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鼓励引导企业使用先进标准。推动企业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质量认证,提升全程质量控制能力。[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九)实施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落实行动。积极适应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的需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的质量安全体系。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实施全程质量控制,逐步建立标明产成品的产地、质量、标准的等级标识制度。实施严格的认证标志管理和市场准入管理,全面推行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等农产品认证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以建设农产品分子生物学鉴定技术平台、化学质量检测平台、重金属检测技术平台和农药残留检测技术平台为重点,加快建立既符合我市市情,又与国际、国内接轨的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将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十)开展支持品牌建设行动。对彰显宁安特色、产业优势突出、产品质量可靠的大米、肉类、冷水鱼等“大而优”和兼顾区域特色食用菌、西乡瓜、寒地果、蚕蜂鹿等“小而精”的产品,支持更多宁安名优特新农产品纳入“黑土优品”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标识,并享受政府集中宣传推广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十一)推进吸引社会投资落实行动。依托农业资源特色、现有产业及技术基础,有选择地培育和导入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业上的断层缝合、空白填补和结构调整。推动招商引资方式从政策招商、要素招商向产业招商、定向招商等选择性招商方式转变,鼓励外来资本、工商资本和民营资本投资兴建农产品加工项目[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十二)开展支持园区建设行动。提高园区对农产品加工业项目的吸纳力和承载力,按照“超前规划、基础先行、滚动发展、联建共享”的要求,加快推进园区道路、电力、通信、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园区调整产业布局、促进产业聚集的载体作用,合理区划农产品加工区,合理安排产业用地、仓储用地、配套设施用地,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向其集中,加快形成企业集群化发展的新格局。[牵头部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工信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十三)落实建立“链主”机制行动。根据产业规模,推动相关企业建立链主机制,对链主企业在融资、物流、财政奖励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十四)推进物流体系完善行动。鼓励种植(养殖)公司、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农业协会与综合型农产品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组建农产品物流联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完善农产品物流信息系统,有效缩短农产品供应的空间距离,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培育和壮大一批布局合理、辐射面广、功能完善且具有高效集散能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市场交易、检测检验和信息服务等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扩大辐射范围。加快传统物流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变,并以资产、资本为纽带,实现企业间的联合、重组。[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十五)开展人才引进专项行动。支持农产品加工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培育本土人才。[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十六)推进创新金融服务行动。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授信额度,及时发放季节性收购农产品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适当放宽固定资产贷款抵押担保条件。继续加大“建租贷”融资模式推广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有效满足农产品加工企业购销融资需求。创新金融担保方式,推广“政银担”模式,通过三方协商,共担风险,有效解决小微加工企业融资难问题,提高企业贷款获得率。各类信用担保机构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贷款担保,加大其贷款担保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牵头部门:市金融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十七)实施优化土地供给落实行动。根据用途最佳、效率最高、效益最大的原则,统筹安排农产品加工业工业用地。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建设用地所需农用地转用和占用耕地指标统一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安排。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屯,在村庄撤并过程中预留土地优先用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在重视项目土地预审管理的前提下,确保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办理好用地手续,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十八)开展用能需求保障行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环节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将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域企业纳入天然气、电力、运输等大用户要素保障范围,支持企业使用双回路供电,对企业用电给予重点保障。要依据上述保障用电用能要求,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具体措施。[牵头部门:国网宁安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各相关项目主体]

(十九)实施税收政策落实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涉农优惠相关政策,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按规定进行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在实施与农产品加工有关的国家鼓励类项目中,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所需先进设备,所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可按规定予以抵扣。[牵头部门: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各相关乡镇]

(二十)开展财政扶持行动。切实强化农业产业化财政扶持,视市本级财政状况逐步加大扶持力度,相关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农产品加工业摆在重要位置。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点项目的区域布局制定促进产业发展的办法、意见,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定期研究、部署、落实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成立落实专班,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二)强化推进落实按照“四个体系”工作制度,强化推动落实,制定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推进措施和时限要求,各部门每年开展年度总结评价

三)强化协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加快发展。统筹相关资金,为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有力支撑。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继续加大“建租赁”融资模式复制推广力度,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

)强化人才保障。加快引进和培养农产品加工业领军人才、生产能手和技术人才。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为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五)强化利益链接。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体,整合农产品加工相关的各种生产力要素为利益共同体,构建集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一体的新型贸工农经营格局,降低农产品产业化运行风险。支持发展订单农业,推广示范文本,鼓励龙头企业通过保护价收购和合同定购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六)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和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宁安市农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领导小组

长:唐荣胜市委书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周市委常委、副市长

员:朱玉双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尹长明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韩曙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郑泽国市财政局局长

李彩云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国锋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剑波市税务局局长

臧玉梅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王启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伊艳春市商务局局长

胡伟东市水务局局长

房修林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勇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传文市文广旅局局长

蒋志刚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川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关海峻市供销社联合社主任

李佳玮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市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国网宁安市供电公司经理

吕凤满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主任

响水稻米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下设宁安市农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朱玉双同志兼任。

政策解读链接:

http://www.ningan.gov.cn/nasrmzf/c104593/202406/c03_960115.shtml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撰稿:徐天磊

校对:徐天磊

一审:陈国军

二审:杨思文

三审:朱玉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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