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止】宁政办规〔2019〕7号 关于印发《“绿卫2019”宁安市森林草原 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时效:已废止

【废止】宁政办规〔2019〕7号 关于印发《“绿卫2019”宁安市森林草原 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时效:已废止

日期:2019-04-28 来源:市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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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已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绿卫2019”宁安市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8日


“绿卫2019”宁安市森林草原

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省政府专项部署,我市决定于2019年4月―2020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推进依法治林治草,切实保护森林草原生态资源,推动林业和草原执法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巩固和发展林业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在全市形成保护自然资源的强烈共识,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设美丽宁安保驾护航。

二、主要任务

    (一)查清底数。查清各类林地草原湿地内违法占地、违法开垦,以及违法采伐林木等问题,以2013年为节点,分成前后两个阶段。

    (二)依法打击。对违法占地、违法开垦、违法采伐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对破坏林地草原湿地以及违法采伐林木问题严重的违法行为,市政府挂牌督办对林地草原湿地破坏以及违法采伐林木问题突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由牡丹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重点挂牌督办

(三)严肃整改。对国家级公益林、各类自然保护地内,以及2013年以来,林地草原湿地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拆除,恢复原状,开垦的林地恢复植被。

2013年以前,林地草原湿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甄别,分门别类进行处理。

三、总体安排

(一)准备和部署阶段(4月份)

召开全市专项行动动员会议,成立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案件举报渠道,做好违法线索排查工作,确定疑似变化地块摸清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问题,明确打击重点和对象。

(二)自查自纠阶段(5-8月)

各乡镇及有林单位要采取拉网式排查,并结合卫片判读对疑似变化地块进行现地核实,逐地块落实,查清变化的类型及时间。根据摸底核实情况,组织精干力量,主动出击,坚决打击和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案情严重、破坏面积大、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作为重点挂牌督办案件及时上报牡丹江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督导督办阶段(5-9月)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有林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市领导小组挂牌的重点案件进行现场督办。对各单位在自查工作中的徇私舞弊、避重就轻、玩忽职守等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四)宣传报道阶段(5-9月)

6月开展林业草原湿地普法宣传月活动,部署组织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保护森林草原湿地,以及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总结收尾阶段(9月1日-9月20日)

“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同时,启动问责程序,市纪委监委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9月10日前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六)整改落实阶段(10月-2月底)

各地对违建拆除地块、违法开垦地块制定恢复植被实施方案,2020年春季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林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当前机构改革深入推进、林业和草原工作深度融合的重要时期,开展森林草原湿地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反思“3.19”曹园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各乡镇及有林单位作为生态保护的主体,要严格履行职责,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压靠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确保执法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各乡镇和有林单位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并指一名联络员,4月30日之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林业和草原局资源股电话:7655080)。

(二)健全组织机构。“绿卫2019”全市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参加,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具体协调指导、督办检查等工作。市政府成立“绿卫2019”全市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付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赵占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金成虎卧龙乡书记、乡长

        王启龙宁安镇镇长

        吴志伟东京城镇镇长

        孙富文渤海镇镇长

        高义成石岩镇镇长

海浪镇镇长

        赵庆章沙兰镇镇长

刘志强兰岗镇镇长

赵国锋镜泊镇镇长

        关志君三陵乡乡长

关海俊江南乡乡长

        刘凤海马河乡乡长

吕万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祖旺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王震宇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关继伟  市法院副院长

郑庆彬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永杰市委办副主任

市委宣传部部长

洪钧  市政府办副主任

崔玉祥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市小北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牡丹江宁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朴春海市司法局副局长

魏占会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祥坤市审计局副局长

市住建局副局长

初立俊  市水务局副局长

延安  市民政局副局长

于百成  市文旅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吕万东兼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林单位是全市森林财源湿地执法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推进落实本辖区的专项执法行动,要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和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摸清底数狠抓案件查处,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

(三)加强协调联动。本次专项行动意义重大,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协调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发改、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及有林单位要切实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对疑似地块进行核查。各乡镇及有林单位以月为节点,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总结,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及时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乡镇及有林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组织不力、工作被动滞后、成效不显著的由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上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瞒报、漏报、自查自纠走过场,处理整改不到位、徇私舞弊,要启动问责机制,上报市纪委监委,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及有林单位在行动过程中要注重宣传,结合执法行动的成效,加强“以案释法”,特别是针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的宣传,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在行动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热点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原文下载:

宁政办规〔2019〕7号 关于印发《“绿卫2019”宁安市森林草原 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解读链接:http://www.ningan.gov.cn/nazwgk/view.php?id=2063

来源:市林草局

撰稿:沈艳茹

校对:张靖翊

一审:程相华

二审:李茹

三审:吕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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